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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 |
预算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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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池 |
52580142元 |
32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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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2026年08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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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地点 |
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翰林阁B栋1201(株洲天一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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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一、技术唯一性要求:确保系统深度匹配与行车安全 此批量车均为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所有设备、设施均为其总成;考虑到公交车辆配套的一致性及整车安全要求,更换电池项目仍由原厂开展,确保电池通讯协议及控制程序适配,避免改变动力电池环境以及技术服务,确保公交车辆安全运营。 纯电动客车的整车控制器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通过原厂加密专有通信协议进行数据交互,该协议及核心控制逻辑受原厂知识产权保护。新更换动力电池系统需与原车整车控制器、电机电控、仪表、车辆结构等实现完全兼容匹配并进行适配。同时,车辆制动力回收、低温充电加热策略、爬坡扭矩限制等功能依赖整车原有控制程序及配套标定参数实现。受通信协议、控制逻辑耦合约束,非原配套动力电池产品难以完全匹配上述整车控制策略,易出现高压系统异常断开、动力输出波动、上电失败、充电失败等故障,存在运营安全风险。 二、安装适配性要求:确保无损安装与结构安全 原车电池舱布置空间、PACK 箱体安装孔位、高压接插件规格,按照整车开发阶段既定方案开展匹配设计。动力电池更换,往往需要对车身骨架进行调整、增设焊接支架、改造高低压线束等。上述结构及线路改动,会改变原车车身受力状态,可能对车辆制动稳定性、侧翻安全性能带来不利影响。非原厂厂家,因缺乏原厂整车所有数据,难以进行仿真计算分析与安全评估。 三、责任主体统一性要求:确保售后维保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由原厂统一更换电池,可将整车及新电池的质保责任主体完整锁定为原厂,彻底杜绝“第三方电池供应方、第三方组装方与原车辆制造方”之间在质保期内出现安全问题时的责任推诿。同时,原厂专用诊断设备仅能识别原厂电池ID码,非原厂电池无法接入原厂售后系统,故障无法读取诊断,维修效率大幅降低;且原厂电池能确保数据按规定加密上传至国家及地方监管平台,而第三方电池无法保证数据正常传输,影响安全监管。 综上,本项目动力电池更换工作涉及法规合规性、系统控制安全、物理结构适配、责任主体统一及后续维保体系等多重刚性约束,只能由原车辆生产厂家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第(三)项“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之规定,特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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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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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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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兵 |
湖南工业大学 |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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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兴中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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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兴 |
株洲市机械工业研究所 |
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