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比选方式确定防暑降温物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防暑降温物品供应商选聘项目
(二)物品类别:玻璃杯(800mL)、花露水(180mL)、毛巾(洁丽雅72*33cm)
(三)采购方式:比选
(四)服务期限:1年
二、比选须知
(一)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具体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日17:30(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公交河西基地三楼党群人才部,逾期不再受理。比选响应文件一式两份。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或书面声明为准);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比选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机构基本情况(含公司规模、仓储能力、配送方案等);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防暑降温物资详细报价单(须列明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总价)。
5.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其他有关佐证材料(如质量检测报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等,如有请提供)。
(四)其他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需用A4纸打印,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机构公章。比选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并且密封递交。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菁、曾颖
联系电话:0731-22960628
地址:株洲市黄河南路278号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人才部
三、评选方法及原则
公司将组成比选评审小组,对比选响应商家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得分最高者确定供应商。比选结果将在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保密责任
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我公司和供应商双方对相互提交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株洲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