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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公交巴士有限责任公司防暑降温物品合作单位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表日期:2023-06-19 16:10:09    阅读数:2014 
  株洲公交巴士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株洲公交巴士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防暑降温物品合作单位采购项目
  1.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株洲公交巴士防暑降温物品的合作单位的遴选,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合作期限:1年
  1.4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2.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6月20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
  3.3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6月28日9时30分
  5.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株洲公交巴士会议室。
  5.4未按本项目邀请公告第3条获取采购文件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购买采购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留下通讯联系方式。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保持畅通(包括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往来函件(通知、澄清等)能及时告知供应商并保证能即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zhuzhoubus.com/)上发布,供应商从本网站之外获取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株洲公交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
  联系人:旷先生
  电话:13973309379


株洲公交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